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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ST錦港財務造假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刑事制裁等立體追責措施相繼落錘。11月1日,公司披露多份公告,涉及前期財務造假收到正式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及有關股東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相關高管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等等。跡象表明,ST錦港的風險處置和查處追責還處于進行時,復牌后股價波動較大,投資者需充分關注風險,審慎決策。
財務造假受到行政、刑事等立體追責
ST錦港披露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顯示,公司與大連和境貿易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開展無商業實質的貿易業務,導致公司前期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就財務造假違法行為,公司及劉某等6名主要負責的高管被證監會行政處罰,罰款金額合計1500萬元,首惡徐某、劉某違法行為惡劣被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前期,因財務造假,上交所已對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并啟動對公司及主要責任人的紀律處分程序。
與上述監管動作同步啟動的是刑事追責,公司主要高管和責任人相繼落網。公告顯示,財務造假行政處罰涉及的造假行為主要責任人劉某等6名董事、高管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已被采取刑事拘留等強制措施。
新“國九條”頒布以來,加大對關鍵少數組織實施財務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財產等行為的刑事等立體追責力度,成為“零容忍”打擊財務造假的“利劍”,ST錦港相關責任人也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定期報告仍存未決事項 公司難言“化險為夷”
此前,因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半年報,ST錦港股票于9月2日停牌。按照退市規則,如停牌2個月期間內仍未能披露經審議的半年報,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10月31日,公司半年報終于“姍姍來遲”。然而,半年報披露不代表公司已經萬事大吉、化險為夷。按照規則,未按期披露半年度報告屬于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
11月1日,公司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再度被立案調查。同時,對于公司披露的半年報和三季報,上交所火速發出問詢函,劍指諸多未決事項:包括公司尚未對前期財務造假所涉事項進行差錯更正,也未聘請會計師出具相關核查意見;2022年以來的貿易業務情況需要進一步核實,特別是近期應收預付款項21.71億元逾期,計提了大額減值,導致公司大幅虧損;另外也要求公司核實權益收購合同的合規性等疑點。
兩名重要股東因信息披露違規被立案調查
與此同時,ST錦港的第二大、第三大股東西藏海涵交通發展有限公司、西藏天圣交通發展投資有限公司也被立案調查。
公開信息顯示,ST錦港201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時,西藏海涵交通發展有限公司、西藏天圣交通發展投資有限公司認購定增股份,成為公司大股東。此次,公告顯示第二大、第三大股東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所本次對公司半年報、三季報問詢,也關注了相關股東間是否存在聯系,以及公司控制權真實情況,要求相關股東核實說明。
ST錦港披露半年報僅是風險化解的第一步,相關行政、刑事等立體追責正在進行時。
資本市場專業人士指出,在公司財務造假、信披違規等風險相繼暴露且尚未閉環的情況下,徹底解決問題可能還有一段路要走。對此,投資者不能盲目跟風,還需擦亮雙眼,審慎投資,防止遭受不必要的損失。